Thursday, June 01, 2006

給《科學月刊》的一封公開信

《科學月刊》社各位理事,

頃見《科學月刊》438期(2006.6月號)的【編輯室手記】,由總編輯林基興博士所撰之「權衡利弊得失」一文,其結論為:「綜合上述,當用核能吧!」,再加404頁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李敏所撰的【評論】,其結論為「為了人類文明的永續發展,為台灣的永續發展,我們沒有放棄核能的本錢。」

從這兩篇代表《科學月刊》「官方說法」位置的文章看來,無可諱言的,《科學月刊》可以被的定位為「擁核」的立場。

我離開台灣的社會運動近10年,回台灣後,發現現在的言論市場中,充斥的都是「立場」,而非「立論」,各方面都勇於各自表述「立場」,而無理性的「立論」,沒有交集(去異存同),更無聯集(存異求同),這場景在每天晚上的談話性節目中「聯播」,沒有看到犯錯者的反省,也沒有看到太多建言的提出的出路與對策火花。身為《科月》的一員,我擔心《科月》也淪為「口水戰場」。

我只想提出兩個非常嚴肅而迫切的課題,希望值得《科月》的朋友花一點時間想一想。

一、現有三座核電廠六座機組的除役與高強度核廢料出路問題。
自民國1979年核一廠開始運轉,當初的設計壽命是30-40年,換句話說,再過3年,核一廠三十年換照,是否要讓它延十年,或是如中研院李遠哲院長的50年,這是未來3-23年之間就要面對第一座核電廠機組除役,及其乏燃料的工程問題,接下來就是核二廠(1980年開始運轉),和核三廠(1984年開始運轉)。這是我們這個世代必須面對的課題,不論我們是擁核,還是反核,都必須對這件事負責,也必須面對歷史的評價,因為我們都用了核電。而不是蘭嶼人或是30年後的台灣人。

二、現在和未來的核能人才問題。
我注意到原來李敏教授是在清大核工所,而現在核工系所都沒了,成了「工程與系統科學」,我不知道這個系所和核工系所的知識大綱(Body of Knowledge)有何不同,又為何要捨「核工」而不用?但是我和一些原能會、台電、經濟部的老朋友談到他們最憂心的事,莫過於現在的核能人才不濟的問題。未來興建新的核電廠困難可能比現在更複雜,還有誰運意把子弟送去念核工?未來核工人才可能都要去處理除役和高強度核廢問題,希望屆時能像今天各縣市政府招收清潔隊員一樣,大家踴躍報考。但情境會是如此簡單而樂觀嗎?除役與核廢處理的技術、資金、人才、科際整合都遠比興建還複雜,再加上政治考量,以及瞬息萬變的國際與兩岸關係(從政治、民情與自然條件等三方面而言,台灣本身可能根本騰出任何一個地方來處理高強度核廢,而不得不考慮送到國外或大陸的處理場),我們有多少的自主能力來解決這個問題?到時候誰會做?誰能做?有多少資源(錢、土地、技術、時間、人才)去做?

我相信《科月》是國內的理性論證的空間,以科技人的人道關懷來看這個世界和社會,而不要陷於擁核/反核的牛角尖中。我希望擁核/反核陣營休兵,大家要面對上面兩個立即在未來20年內要面對的課題,找出解決方案,這可能是《科月》會員更期望看到的,對於科學人而言,這要比討論到底要不要核能更負責任。

對於我個人而言,從我過去擔任記者採訪核能電廠(1985-1990),到後來從事環保與品質運動(1990-2006),我必須坦承,我是一個「終身的反核者」,因為我對政府行政與台電的經營管理能力充滿了疑問與不安,我也無法樂觀地期望他們可能在我有生之年改善;我們這代被迫接受核能的既成事實,所以我選擇責任關懷(responsible care)的態度。我也承諾過,只要有可能,我願意無條件參與核電廠除役、核廢處理工作,因為此生中我用了核電,必須以未來的生命來償付享用核電30-40年的代價,我不希望核廢給後代子孫帶來災害或不便。

方儉Jay Fang
財團法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
前美國品質學會中國地區首席代表(2004.2-2006.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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